@警政署拾得遺失物招領公告資料查詢作業:http://eli.npa.gov.tw/NPA97-217Client/

網路報案:

新北市警察局http://web110.ntpd.gov.tw/

台北市警察局http://www.taipei.gov.tw/ct.asp?xItem=5753685&CtNode=51031&mp=108001

高雄市警察局http://www.kmph.gov.tw:81/page_1_2.aspx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作者 etbbs (pizza) 看板 Gossiping

標題 Re: [新聞] 牢記IMEI碼 追手機不難
時間 Thu Oct 25 14:38:57 2012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親身經驗,掉手機記得要報"侵占遺失物"!
今年五月老婆大人在下車時掉了一支智慧型手機(門號是我的名字辦的),
回頭找已經不見了,丟了一個難題給我希望能幫他報警處理,
拜google大神的幫忙,彙整好幾個網友的經驗,
最後幸運地在三個星期後拿回手機,分享處理的過程如下:

1.網路110報案,內容詳述人事時地物、手機IMEI碼,最後一定要提及希望對拾獲
未歸還者提出"侵占遺失物"的告訴。
2.不到半小時,案發地的警分局來電,說有收到網路報案,還很"好心"的提醒如果
只是遺失的話,去我公司附近的警察局備案就好了。我反問他如果我想提"侵占
遺失物"呢? 他就說那就要麻煩我去他們那裏(案發地的分局)一趟。
3.當日下午請假直奔案發地的分局,承辦員警感覺一直想說服我寫遺失備案就好了
,還說他們都會固定去中古手機行查序號,或是有重大刑案的手機被鎖定時,
只要確定是我的手機序號,查獲時會通知我們去領。我就反問他如果手機報遺失
,電信警察會不會主動根據IMEI碼去追查,警察很老實的說因為每查一支號碼
都要付給電信公司不少的費用,所以不能確定會不會主動追查。
4.根據第3點,我當然堅持要對拾獲未歸還者提出"侵占遺失物"的告訴,警察也無可
奈何,幫我做了筆錄,還說案子會移轉給台中電信警察那裏做追查的動作,我也
順利領到三聯單的其中一聯。
5.大約過了三個星期,警察來電說手機找到了,被一個外籍看護撿走自用,因IMEI
碼已被電信警察鎖定,所以很快就被警察約談到案。
6.去領手機的時候,問警察這個可以撤銷告訴嗎? 警察說這個是屬公訴罪,所以
不能撤銷,開庭的時候我也不一定要到,最後會將判決結果副本郵寄給我知道。
7.大約再過一個月左右,不知是那個部門的警察打來說已開完庭,因我沒有出庭,
所以在電話中問我是否有想對侵占者提出甚麼請求之類的,我就說東西有找到
就好了,她也應該有得到教訓,所以就沒任何意見。
8.後來判決書寄來,因為是第一次且有悔意,所以不予起訴,就結案了。

 

結論:"遺失"是你自己掉的,警察幫你找到算你幸運。
"侵占遺失物"對警察而言是有破案壓力的!

 

==================

大家記得備份自己的IMEI碼,不然去電信公司查也有喔。

剛剛看到有人說手機要設密碼上鎖不然隱私會被看光....我認真考慮了。@@

雖然也沒啥好看的.....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豬頭老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