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為本人經歷~~轉載於露天拍賣討論區,供大家參考

<<我在網拍賣仿冒品,違反商標法的心路歷程>>

獲得緩起訴那天,我走出士林地院門口,其實我可以罵兩句髒話然後自由
離開,但我點起一跟煙,然後刻意在刺眼的陽光下多站了十分鐘,我罰站
來讓自己更深刻的記得這一刻,永遠別忘了這次教訓,我發誓再也別幹這
種事了。

這篇文章是因為我違反商標法的案件剛獲地檢署檢座的緩起訴處分,要上
網貼文來告誡社會大眾,算是為杜絕犯罪盡一份心力。

重點一)真的划不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上網貼文告誡大眾是比較官腔的說法,以一個過來人的身分,我要坦白告
訴各位:賣仿冒真的真的划不來。

從收到約談通知到獲得緩起訴一共三個月左右(從網路上看來,我的案子已
經算進展很快的)。但筆錄、諮詢、約談、出庭必須用掉公司大把休假,還
有跟原告廠商和解的一大筆賠償金,更別說自己和家人天天擔心受怕(有掛
號信就以為是法院寄來的,門外有動靜就擔心是檢警來搜索)。以上這些跟
我獲利比起來真的是不成比例。簡單的說"得不償失",更白話的說真的是
"虧大了"。

而且我是沒有前科,還遇到願意和解的原告,再加上仁慈的檢座,才有幸
緩起訴。如果不是呢? 起訴、判刑、犯罪、拘役、前科,這些詞我光想像
就害怕,只為了那一點點外快,你覺得划得來嗎?

重點二)不要心存僥倖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我是先從大陸淘寶網向個體商家買少量樣品,拍照編輯整理後放在網拍上
兜售,有買家下標付款之後,我再向淘寶購買後轉寄給台灣客人賺取價差。
我心存僥倖的以為這叫"轉賣"不算仿冒,但事後證明我錯了,不論來源為
何只要明知為仿冒品且賣出謀利就是違反商標法。

我在拍照編輯時,會把商標處馬賽克處理,當有買家問及商品是正牌或仿
冒品時,我大多避開正面回答含糊帶過。我心存僥倖的以為這可以規避什
麼的,但事後證明我錯了,警察(智保大隊)假扮的買家買到的東西上有未
經授權的LOGO就就是違反商標法。

我每一筆交易數量都很少,所以我不需大量進貨,客人訂購一兩件我就買
&轉賣一兩件。我心存僥倖的以為這樣不用屯貨就不算販賣謀利,但事後證
明我錯了,只要賣一件被抓到就是違反商標法。

向網拍登記的不是我本名,身分證是網路上小軟體產生的假證號,買賣通
通網上聯絡不留電話手機,還租用郵政信箱當寄件地址。我心存僥倖的以
為這樣人家就查不到我,但事後證明我錯了,查上網IP、憑收款帳戶向郵
局調資料對檢警來說真的非常容易。

網路上一堆假貨流竄,人家也活的好好的。我心存僥倖的以為他們沒事我
也會沒事,但事後證明我錯了,有事的都已經下架消失了,剩下的是目前
沒事而且以為不會有事的天真賣家。

我還心存僥倖的以為大廠牌沒空裡我們這種小咖賣家,但事後證明我錯了,
他們有法務人員,還會委託智權事務所來處理你,而且商標法公訴的部分不
論廠商有什麼看法,檢方還是會辦你。

其實回想起來,上述這些"心存僥倖",其實只能暫時欺騙自己,在公權力
面前,我真的不敢睜眼說瞎話,我只有認罪,因為我內心深處明白知道,
這就是賣盜版,這就是賺黑心錢,這就是偷雞摸狗的勾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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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再重複一次:
重點一)賣仿冒的風險和獲利比起來真的是不成比例,真的真的划不來。
重點二)不要心存僥倖,坦白告訴你,真的會被抓,因為我就被抓了。

以上,句句實言

士林地院孝股101年度偵字第9266號商標法案件
被告○○○ 2012年9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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